石梁河水庫北部綜合碼頭項目(班莊四塊建設用地)永久使用林地手續辦理比選詢價公告
來源:連云港交通集團
瀏覽次數:605
錄入時間:2023-05-11
本項目招標人連云港市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就石梁河水庫北部綜合碼頭項目(班莊四塊建設用地)永久使用林地手續辦理進行比選詢價,歡迎符合條件的單位參加本項目的比選詢價。
1.項目概況
1.1為持續做好石梁河保護開發“后半篇”文章,計劃使用班莊鎮歡墩埠、東方紅村四塊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石梁河水庫北部綜合碼頭、護岸等防護工程。因四個項目紅線范圍內用地占用省級公益林,根據國土部門的相關要求,需委托咨詢單位辦理永久使用林地手續。
1.2最高投標限價:比選詢價的最高投標限價為46萬元人民幣,比選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為無效報價,比選申請文件作無效標處理。
1.3招標內容:根據國家、省、市的相關規定,編制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組織并通過專家評審會,直至取得省林業主管部分的使用林地批復。
1.4計劃工期:360天。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企業營業執照;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接過類似林地手續辦理項目;
(3)具有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或省級林業主管部門認證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
2.2 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單位,不得參加比選。
2.3 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日之前,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單位,不得參加比選。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比選。
2.5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發包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比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比選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比選。否則相關比選均無效。
2.6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3.比選詢價文件的獲取
3.1獲取時間: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節假日除外)。
3.2獲取方式: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各投標人郵箱,本項目無紙質文件。
4.比選詢價文件的遞交
關于本項目比選詢價文件的相關事宜現通知如下:
4.1發包人不統一組織進行投標預備會。
4.2 投標人對比選詢價文件有疑問的,應以郵件形式提交文字質疑,提交截止時間為開標截止日1天前,提交的文字質疑須加蓋單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4.3比選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5月16日15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14時30分至15時00分將比選申請文件遞交至連云港市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二號會議室(連云港市海州區海連東路15號)。招標人將于上述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公開宣布投標報價。
4.4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選申請文件,投標人不予受理。
5.聯系方式
招標人:連云港市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連云港市海州區海連東路15號
郵 編:222200
聯系人:穆工
電 話:0518-85817639